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上打头阵”的重大要求,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国家和省都相继出台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结合苏州实际加以细化、部署和落实,市科技局着手起草《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突出示范引领和打头阵。立足苏州科技创新综合水平、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基础优势,推动向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发展。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和落地见效。围绕融合发展的基础、主体、途径、落脚点,剖析问题、精准施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无缝对接。三是注重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注重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协同联动,推出相互配合的政策举措。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增强高质量科技创新供给,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包括提升科技载体创新策源供给、强化全链条产业技术供给、加强科技领军人才智力供给等3项。二是构建现代化产业创新体系,提升融合发展成效。包括加快推进制造业能级跃升、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未来产业等3项。三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壮大融合发展主体。包括加强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等3项。四是推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畅通融合发展途径。包括搭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壮大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加快拓展成果转化新模式等3项。五是打造开放共享创新生态,优化融合发展环境。包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转化、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创新空间等3项。
本文件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本文件由UedBet体育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各部门政策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和财政体制要求落实,并做好全过程监督。本文件规定的政策与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