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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正式实行契税补贴政策

时间: 2023-05-17 13:17 来源: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为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5月16日,张家港市发布《关于对相关人员购置张家港市新建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的通告》,对购置张家港市新建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以及个人实行50%的契税补贴。

根据通告中提到的契税缴纳补贴办法,大专及以上人才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张家港市新建商品房,并且为首次购房的,可享受50%的契税补贴。首次购房认定标准为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家港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市民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张家港市自有房产,并在此期间重新购置张家港市新建商品房的,新房可享受50%的契税补贴。售房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此外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定向房票购买张家港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也可享受50%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

享受本次契税补贴的购房者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而契税补贴仅针对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商品房。另外,房票补偿中享受15%货币补偿奖励的不再享受定向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50%的补贴;若购房者同时满足多种契税补贴申请的条件,自行择其一,即同一个购房者针对同一套房源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023年4月1日前已经网签备案,在2023年4月1日后以撤销重签方式再次为同一人或其家庭成员,办理同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该房源的购房时间应以首次备案为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重复享受补贴的行为人,张家港市住建部门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受理契税补贴申请。该政策由张家港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具体细则市民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5868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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