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流通、餐饮、生产、种养殖环节的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652批,合格644批,合格率为98.8%。
本期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6批次,被抽样单位分别为太仓市沙溪镇刘刚蔬菜摊、太仓市璜泾镇戴思传水产摊、太仓市璜泾镇桓诚蔬菜摊、太仓经济开发区王文军水产摊、太仓市高新区刘式栓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噻虫胺;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浮桥镇柏松杂货店,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餐饮食品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净慧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是动物专属用药。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相关兽药,也可能是饲料添加,或者家畜疾病治疗中导致其在动物体内蓄积。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
磺胺类(总量)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如果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生姜,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