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吴江区环境空气质量以越秀幼儿园国控点实况数据进行统计。2024年1月,越秀幼儿园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为61.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1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4.8%。
1.细颗粒物(PM2.5)
2024年1月,越秀幼儿园PM2.5浓度范围为10~14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61.4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同期42.2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45.5%。
2.臭氧(O3)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相关规定,O3年评价值为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r)第90百分位数浓度。2024年1月越秀幼儿园O3-8hr浓度范围为5~102微克/立方米,O3-8hr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同期104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6.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评价,2024年1月O3超标天数为0天,与2023年同期相比保持不变。
3.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2024年1月越秀幼儿园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37~193。2024年1月越秀幼儿园国控点优良天数为17天(有效监测天数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4.8%,其中优5天,良12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1天。与2023年同期(优6天,良20天,轻度污染3天)相比,优良天数减少9天,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4.9个百分点。导致不达标的污染物为PM2.5(14天)、PM10(1天)。
二、水环境质量
2024年1月全区水环境质量良好,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20个,占全区监测断面数的95.2%;符合Ⅳ类的水质断面数为1个,占全区监测断面数的4.8%;无Ⅴ类及以下水质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数比例下降4.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符合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数比例下降4.8个百分点。
1.国家考核
2024年1月全区5个国考断面中,符合Ⅱ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1个,占全区国考监测断面数的20.0%;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4个,占全区国考监测断面数的80.0%;符合Ⅳ类的水质断面数为1个(平望新运河桥断面为Ⅳ类水质,定类指标为总磷、石油类,其中总磷浓度为0.230mg/L,超Ⅲ类水质标准0.15倍,石油类浓度为0.06mg/L,超Ⅲ类水质标准0.20倍),占全区国考监测断面数的20.0%;无Ⅴ类及以下水质断面;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比例同比下降20.0个百分点,环比下降20.0个百分点。1月国考断面水质考核达标率为60.0%,同比下降40.0个百分点,环比下降40.0个百分点。
2.省级考核
2024年1月全区11个省考断面中,符合Ⅱ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7个,占全区省考监测断面数的63.6%;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10个,占全区省考监测断面数的90.9%;符合Ⅳ类的水质断面数为1个(平望新运河桥断面为Ⅳ类水质,定类指标为总磷、石油类,其中总磷浓度为0.230mg/L,超Ⅲ类水质标准0.15倍,石油类浓度为0.06mg/L,超Ⅲ类水质标准0.20倍),占全区省考监测断面数的9.1%;无Ⅴ类及以下水质断面;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9.1个百分点。1月省考断面水质考核达标率为81.8%,考核达标率同比下降18.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8.2个百分点。
3.市控
2024年1月全区10个市控断面中,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为10个,占全区市控监测断面数的100.0%;无Ⅳ类及以下水质断面;符合Ⅲ类及以上的水质断面数比例同比持平,环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