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2月31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积极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共有83600余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6800余张,完成排污登记企业76800余家,排污许可实现动态全覆盖。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介绍,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去年苏州持续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动态更新工作。去年为337家排污单位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确保新增固定污染源应发尽发、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配合已持证排污单位做好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重新申领等业务2400余批次,动态更新排污许可证,力争现有排污单位许可证与实际相符,实现排污单位依证排污。
秉持“主动服务、靠前一步”的工作理念,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排污单位依法排污。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执行报告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现在产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100%,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当前,苏州各地生态环境系统正充分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将其作为非现场检查手段,严格按照市级抽查标准、执行报告审核要点及判定依据,持续提高审核效率,准确开展执行报告的内容规范性审核,并组织填报不规范的排污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切实发挥监管实效。据悉,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