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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20-04-12 09:56   访问量: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有力保障。近期,苏州全市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相城法院的网上庭审太方便了,打开手机就可以开庭,当场化解矛盾,连调解书都可以在手机上直接接收,足不出户就了结纠纷。”被告苏州某实业公司的代理人翁律师在网上庭审结束后,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在UedBet体育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苏州某实业公司因下游厂商受疫情影响资金回款困难,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其无法向原告支付货款,结果被告上法庭。由于被告代理人翁律师远在四川老家,同时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把庭审搬到网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年底以来,相城法院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在线开庭模式,提高处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在线司法服务。2月3日至3月24日,该法院累计在线开庭911件,案件数量全省领先、居全国前列,一个庭审平均用时仅43分钟,90%的庭审当庭直接结案。

从今年1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苏州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全市法院以此为契机,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探索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原则上简单二审案件2个月、一审案件4个月、疑难案件6个月内审结。同时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信息化建设优势,以在线庭审工作为基础,向前、向后双向延伸至网上诉讼服务、电子送达和数字执行领域,打造覆盖四个方面的电子诉讼服务,将其作为提升合同纠纷审执质效的有力手段,及时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苏州法院依托“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信息化优势,促进商事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完善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机制。探索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强化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案件专业化审判和简单案件速裁快结。建立法院诉讼与商会调解、行业调解等相衔接的多元解纷机制,将商会调解、行业调解等纳入司法确认适用范围,促进商事纠纷有效分流化解,全面提升司法效率。工业园区法院“分离式裁判”等4项成果入选江苏法院首批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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